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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月草長鶯飛,二月一過,寒意便消散的一干二凈,街道上的樹開始抽枝發芽,綠油油的顯露出來。

別墅里的花草也都變得生機勃勃,在春日里快意滋長。

常寧辭了職,在昨天結束了她的工作,她只等著洛商司回來,他們簽署離婚協議,去民政局一趟便結束這段三年的婚姻。

而就在昨日,她接到了許為的電話,說洛商司今天一早回來。

說起來,洛商司這一出差便是大半月。

但對于常寧來說,不稀奇。

有時候他出差能一個月,甚至兩個月不回來,她早已習慣。

離婚協議她已經以郵箱的方式提前發給了他,他應該看到了,而她另備了文件形式的離婚協議,在她那一欄已簽了字,只等著他回來簽上他的名字。

她一切都準備好了,無一點錯漏。

“太太,洛總已經到機場,應該一個小時后便到家。”

常寧在給花草澆水時,許為的電話打了過來,從電話里能聽見機場里嘈雜的聲音。

“好。”

掛了電話,把花草的水澆好,修剪多余的花枝,然后松土,上肥,她有條不紊的做著每一個步驟。

做好,把東西安穩放好,這才去到樓上把行李提下來。

行李在昨日便收拾好了,待他回來,簽署離婚協議,他們領了離婚證她便去機場,回老家。

呲。

車子平穩停在別墅門口。

十點整。

常寧聽見了聲音,看出去,對電話里的人說:“他回來了,我們晚點說。”

“回來了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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