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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前世的時候,哈迪靠打游戲賺錢生活。

  那時候社會大環境不好,能賺點錢的工作,都死累死累的。

  遠不如玩游戲賺錢來得輕松。

  而且玩游戲賺錢,不用看老板臉色,不用看甲方那高高在上的臉孔,也不需要處理復雜的公司人際關系,多愜意。

  唯一的缺點就是:把游戲當作工作后,會喪失很多樂趣。

  別人在研究戰士職業技能怎么搭配更厲害,PK更爽快時,哈迪在研究戰士的技能如何搭配,可以做到低消耗做任務刷怪,少修幾次板甲。

  別人研究魔法基礎理論,以求理解魔法的本質,讓魔法變得更強大。

  而哈迪則在研究哪些魔法即容易學,又有不錯的殺傷力,還不需要消耗施法材料,省錢。

  總之,當時哈迪的魔法劍士就是純粹的刷怪工具人,公會戰工具人。

  要說游戲體驗嘛,也是有的,每當公會戰的時候,總能大賺一筆。

  畢竟他戰斗經驗比較豐富,雖然技能和魔法搭配不太適合PK,可又不是沒有攻擊力。

  他以傭兵的身份加入工會戰,每次都能陰死兩三個敵對工會的精英,因此總能賺上一筆。

  不過工會戰發生的次數比較少,畢竟死亡是會掉經驗,以及會‘壞’裝備的,一場工會戰打下來,無論輸贏,雙方都是損失極大。

  兩個玩家工會,如果沒有特別大的仇恨,也不會隨意全面開戰。

  所以做任務刷怪,才是哈迪這種打金戰士的日常。

  現在重生了,而且天胡開局。

  那自然得換個活法。

  夢魘騎士,和魔法戰士一樣,都是復合職業,但職業強度,卻是天差地別。

  最簡單的對比,一個是騎馬的,自帶座騎;另一個是走路的。

  便知道這兩個職業在底子上,就已經拉開了距離。

  更別說之后的成長曲線了。

  而且哈迪家賊有錢。

  有時候,錢是能轉化成戰斗力的。

  這也算了,哈迪的人脈關系也還賊硬。

  與未來的勇者、圣少女相識,一塊長大的發小。

  領主佛吉尼亞六世似乎也挺關照哈迪家的,現在實力極強的前勇者小隊成員,一只漂亮的魅魔,都自己貼了上來。

  沒有比這樣開局更好的了。

  再玩不好,那就是菜,怨不了天,也怨不了地。

  騎著普通的馱馬,哈迪很快便來到了城里,轉了一圈后,在城里唯一的書店,找到兩本魔法基礎理論書籍,用重金買下。

  確實是重金。

  兩本書花了他三枚金幣。

  普通人可花不起這錢。

  這也是很多普通人家的孩子,即使有魔法天賦,也很難成為施法者的原因。

  他們連書都買不起,更沒有人愿意教導,怎么可能成為施法者。

  倒是純粹的物理職業,窮人家的孩子還有些希望轉職。

  覺醒了天賦,成為低級職業者后,只要去給貴族賣命,或者成傭兵,混些錢糧,慢慢把身體養好,再經過一段時間鍛煉,也能成為不錯的職業者。

  只是這樣的幸運兒,畢竟也只是少數。

  哈迪拿著兩本書回到家里的書房坐下,便迫不及待地看了起來。

  他在游戲中學習魔法,就是囫圇吞棗,只求個結果,依照著魔法咒語,手勢,或者魔力調動路線,直接施放法術就行了。

  突出個簡單干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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